财产制度的核心,系在特定社会背景下资源治理需求经博弈均衡所达成的制度安排,其演进受外部制度环境与内部要素双重博弈影响。外部博弈表现为技术革新、经济变迁与资源价值演进,回应了财产客体由有形向无形的扩展;内部博弈表现为主体(数量)、客体(特征)与权利(策略)三维要素的动态平衡。面对数据财产化,传统物理主义与绝对主义范式暴露出根本局限。数据具有非竞争性、流动性与规模依赖性等不确定性,其财产化又涉及多元利益相关者共同创造价值。因此,数据财产化应采用治理范式。以利益相关者取代单一所有权人,以动态使用权配置取代排他赋权,依数据形态、规模与稀缺性变化构建开放灵活的财产治理体系,并通过可信流通机制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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