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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术批评的两种形态及其意义

张翅翔 雷磊

引用本文: 张翅翔 雷磊. 法学学术批评的两种形态及其意义[J]. 学术月刊, 2024, 56(11): 103-115. shu
Citation:  ZHANG Chixiang. Two Forms and Significance of Legal Academic Criticism[J]. Academic Monthly, 2024, 56(11): 103-115. shu

法学学术批评的两种形态及其意义

    作者简介: 张翅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088);雷磊,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100088)。;
  •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时代镜像中的法理学研究”(21JHQ012)的阶段性成果

  • 中图分类号: D9

Two Forms and Significance of Legal Academic Criticism

  • CLC number: D9

  • 摘要: 法学学术批评可分为内部批评和外部批评两种形态。外部批评往往无法触及批评对象的真正关切,易于忽视批评对象的理论预设,自始隐含不同的概念和话语体系,或将本来不属于批评对象的任务强加其上。而通过彰显法学知识研究的视角和对象的多样化,外部批评能够指明批评对象的内在缺陷及其效用限度,促使其明确反省自己的经验或理论预设,并吸纳批评的合理内核。内部批评易忽视对共同预设的反省,丧失对“大问题”的关怀,或用学说研究替代问题研究本身。内部批评相比于外部批评具有更强的针对性,能直接促进理论学说的演变与发展。在当下中国语境中,应将内部批评作为建构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重点,但也让外部批评充分发挥补益作用。
    1. [1]

      张顺 何勤华 . 建构中国自主社科法学知识体系的历史传统探析. 学术月刊, 2024, 56(6): 100-111.

    2. [2]

      秦子忠 . 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中的发展议题与理论框架. 学术月刊, 2024, 56(9): 70-81.

    3. [3]

      宋亚辉雷希汪西兴 . 法学学科十年发展综述及评价 ( 2009−2018 年 ). 学术月刊, 2023, 55(4): 209-216.

    4. [4]

      李志军 张毅 . 建构中国自主的公共政策评估知识体系:必要性、基本框架与主要途径. 学术月刊, 2024, 56(4): 5-15.

    5. [5]

      李瑞昌 . 基于“政策关系”的政策知识体系论纲. 学术月刊, 2021, 53(3): 73-84.

    6. [6]

      董云虎 . 努力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 学术月刊, 2016, 48(04): 5-10.

    7. [7]

      董磊明邹松 . 中国村社自主性与外部资源的内部化. 学术月刊, 2020, 52(6): 71-83.

    8. [8]

      徐会平 . 中国宪法学言论自由观反思. 学术月刊, 2016, 48(04): 91-101.

    9. [9]

      胡玉鸿 . 法学方法论的属性定位、发生契机与体系构造. 学术月刊, 2023, 55(4): 17-32.

    10. [10]

      杨扬 . 朱光潜与20世纪中国戏剧批评. 学术月刊, 2023, 55(10): 137-145.

    11. [11]

      陆扬 . 论理论批评. 学术月刊, 2020, 52(11): 121-128.

    12. [12]

      孔元 . 帝国−封建和主权国家的知识转型:以欧洲法学史为中心的考察. 学术月刊, 2020, 52(3): 96-106.

    13. [13]

      孟捷,朱宝清 . 从国家分配论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论——中国财政基础理论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政治经济学考察. 学术月刊, 2023, 55(12): 25-40.

    14. [14]

      徐宏 . 问题与愿景:中国刑法学转型发展的省思. 学术月刊, 2024, 56(4): 16-27.

    15. [15]

      阎天 . 中国劳动法学的宪法观:成形、嬗变与展望. 学术月刊, 2022, 54(2): 103-112.

    16. [16]

      田毅鹏 . 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政策实践路径——基于东亚的研究视角. 学术月刊, 2024, 56(4): 28-36.

    17. [17]

      汤哲声 . 如何评估:中国现当代通俗文学批评标准的建构和价值评析. 学术月刊, 2019, 51(4): 121-127, 138.

    18. [18]

      南帆 . 文学批评:审美主义及其历史视域. 学术月刊, 2023, 55(11): 136-145.

    19. [19]

      陈旭东程霖 . 中国现代经济思想史研究与新时代学术话语体系构建. 学术月刊, 2019, 51(6): 45-52.

    20. [20]

      高全喜 . 新制起于南国:政治宪法学视野下的“东南互保”. 学术月刊, 2018, 50(04): 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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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术批评的两种形态及其意义

    作者简介:张翅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088);雷磊,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100088)。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时代镜像中的法理学研究”(21JHQ012)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 法学学术批评可分为内部批评和外部批评两种形态。外部批评往往无法触及批评对象的真正关切,易于忽视批评对象的理论预设,自始隐含不同的概念和话语体系,或将本来不属于批评对象的任务强加其上。而通过彰显法学知识研究的视角和对象的多样化,外部批评能够指明批评对象的内在缺陷及其效用限度,促使其明确反省自己的经验或理论预设,并吸纳批评的合理内核。内部批评易忽视对共同预设的反省,丧失对“大问题”的关怀,或用学说研究替代问题研究本身。内部批评相比于外部批评具有更强的针对性,能直接促进理论学说的演变与发展。在当下中国语境中,应将内部批评作为建构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重点,但也让外部批评充分发挥补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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