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特劳斯《哲学与律法》中的自然法问题
-
摘要: 严格意义上,作为“自然法”之观念来源的“自然正当”创始于柏拉图。柏拉图的“哲人-王”构想就是“最佳政制”,就是“自然正当”的完美体现。迈蒙尼德的“先知”作为“集哲人-政治家-预言家(-行神迹者)于一身的人”,就是“理想国家的缔造者”,迈蒙尼德的“理想国家”就是柏拉图式的“自然正当”的完美体现。正是通过迈蒙尼德的先知论,柏拉图的“哲人-王”构想有了实现的可能,说明柏拉图的“自然正当”必得以启示律法为前提,才能够造就现实的“最佳政制”。由此可见,“自然法”及其观念来源,也就是由柏拉图创始的“自然正当”,正是《哲学与律法》的核心主题;也从而表明,无论在施特劳斯思想历程的真正起点,还是在施特劳斯思想历程的终点,“自然法”或者更准确地说“自然正当”,都居于核心位置。
-
Key words:
-

计量
- 文章访问数: 4189
- HTML全文浏览量: 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