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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事管理中的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及其启示

涂永前 罗子越 胡夏枫

引用本文: 涂永前, 罗子越, 胡夏枫. 美国人事管理中的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及其启示[J]. 学术月刊, 2019, 51(8): 65-77. shu
Citation:  Yongqian TU, Ziyue LUO, Xiafeng HU. The Information Security Clearance System in Americaand Its Inspiration[J]. Academic Monthly, 2019, 51(8): 65-77. shu

美国人事管理中的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及其启示

    作者简介: 涂永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员(北京 100872) ;罗子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助理研究员(北京 100872) ;胡夏枫,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研究员(重庆 401120) ;
  • 中图分类号: D73

The Information Security Clearance System in Americaand Its Inspiration

  • Available Online: 2019-08-01

    CLC number: D73

  • 摘要: 为了维护国家、组织安全与利益,信息安全审查成为重要岗位及行业从业者上岗前的重要流程。美国联邦政府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在信息安全审查程序与制度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的历史经验并特点突出,如信息安全审查程序严格、雇佣双方权责统一。通过将美国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安全审查进行深入对比,及其与中国政审制度进行比较,很明显中国政审制度在安全审查领域存在明显不足,如政审对象范围广、程序针对性差、内容狭窄、手段单一、延续性有待加强等,难以成为涉密人员安全审查的有效方式。美国在信息安全审查领域的经验是有益的借鉴,中国需要在原有的政审制度设计上进行改造和完善,在重要岗位和涉密人员安全审查方面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审查体系。
  • 图 1  2013−2018年美国联邦政府安全许可通过情况折线图

    图 2  2013−2018年美国联邦政府雇员安全许可持有者涉密情况柱状图

    表 1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国家主要安全立法一览表

    发布时间英文名称中文名称
    1947年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1947年《国家安全法》
    1949年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Act of 19491949年《中央情报局法》
    1959年National Security Agency Act of 19591959年《国家安全局法》
    1966年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of 19661966年《情报自由法》
    1978年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1978年《外国情报监视法》
    1980年Intelligence Oversight Act of 19801980年《情报监督法》
    1980年Classified Information Procedure Act1980年《机密信息程序法》
    1982年Intelligence Identities Protection Act1982年《情报人员身份保护法》
    1982年Foreign Mission Act of 19821982年《外国使团法》
    1985年Military Espionage Punishment Act of 19821985年《军事间谍惩治法》
    1991年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Act of 19911991年《国家安全教育法》
    1992年Intelligence Organization Act of 19921992年《情报组织法》
    1994年Intelligence Services Act of 19941994年《情报法》
    2001年USA Patriot Act of 20012001年《美国爱国者法案》(即《美国捍卫本土安全、有效打击恐怖主义法》)
    2002年Enhanced Border Security and Visa Entry Reform Act of 20022002年《加强边境安全和入境签证改革法》
    2002年Homeland Security Act of 20022002年《国土安全法》
    2002年The Federal Information Security of 20022002年《联邦信息安全法》
    2007年The Protect American Act of 20072007年《美国保护法》
    2010年Intelligenc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s 20102010年《情报授权法》
    2015年Cyber Security Act of 20152015年《美国网络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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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2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国家安全主要总统行政命令

    发布时间中文名称签署总统
    1982年12356号总统行政命令《美国国家安全信息》里根
    1995年12958号总统行政命令《国家安全信息保密》克林顿
    1996年12968号总统行政命令《接触秘密信息的规定》克林顿
    2005年13381号总统行政命令《加强管理接触国家安全机密信息程序》小布什
    2010年13549号总统行政命令《关于州、地区、部落和私人部门实体的国家安全信息分类计划》奥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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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3  2013−2016年美国联邦政府保密工作经费开支表(单位:亿美元)

    2013201420152016
    涉密信息系统保护和维护4475.780.563.6
    保密管理、监督、规划21.724.224.742.7
    物理安全23.12223.224.3
    人员安全15.214.919.523.8
    教育培训5.886.296.97.34
    其他6.426.717.17.16
    总计116.3149.8161.8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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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出日期:  2019-08-01
通讯作者: 陈斌, bchen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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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沈阳 11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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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事管理中的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及其启示

    作者简介:涂永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员(北京 100872)
    作者简介:罗子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助理研究员(北京 100872)
    作者简介:胡夏枫,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研究员(重庆 401120)

摘要: 为了维护国家、组织安全与利益,信息安全审查成为重要岗位及行业从业者上岗前的重要流程。美国联邦政府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在信息安全审查程序与制度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的历史经验并特点突出,如信息安全审查程序严格、雇佣双方权责统一。通过将美国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安全审查进行深入对比,及其与中国政审制度进行比较,很明显中国政审制度在安全审查领域存在明显不足,如政审对象范围广、程序针对性差、内容狭窄、手段单一、延续性有待加强等,难以成为涉密人员安全审查的有效方式。美国在信息安全审查领域的经验是有益的借鉴,中国需要在原有的政审制度设计上进行改造和完善,在重要岗位和涉密人员安全审查方面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审查体系。

English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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