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良知伦理学的“知行合一”论 ——以“一念动处便是知亦便是行”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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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阳明学“知行合一”所蕴含的哲学问题及其理论意义,经由中西哲学比较研究的方法而得以重新激活。然而在王阳明有关知行合一的论述中,有一个重要命题由于仅见于《阳明先生遗言录》而向来未被注意:“一念动处便是知亦便是行。”这句命题无疑是对历来熟知的“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的重要补充,甚至原本就是有关知行合一问题的一项完整论述。这表明,“知—行”处在一念良知的过程中,“知”非见闻之知而是德性之知的同时,又是涵指作为“心知”的意愿、意志、意向,与一念发动而展现出来的“行”处在即本体即工夫的同一结构中,互相涵摄、彼此互动。由于良知具有自知自觉、自反自证的根本能力,从而使知行合一得以可能。在这个意义上,知行合一是良知伦理学的命题而非知识论或认识论命题,因为良知本身就是“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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