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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双向互动

沈伟 ,  陈徐安黎

引用本文: 沈伟, 陈徐安黎. 人工智能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双向互动[J]. 学术月刊, 2025, 57(10): 110-120. shu
Citation:  SHEN Wei,  CHEN-XU Anli.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International Law and Domestic Law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J]. Academic Monthly, 2025, 57(10): 110-120. shu

人工智能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双向互动

    作者简介: 沈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 (上海 200030);陈徐安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上海 200030)。
  •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美国全球单边经济制裁中涉华制裁案例分析与对策研究"(21&ZD208)的阶段性成果。

  • 中图分类号: D9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International Law and Domestic Law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CLC number: D9

  • 摘要: 人工智能(AI)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有效互动是规制AI风险、保障AI发展的法治要求。现有AI国际法包含部分直接规制的倡议型软法和区域性硬法以及间接规制的领域国际法。但受限于传统国际法的渊源和主体,既有国际法在适用于AI时适配性不足。欧美中分别制定了AI国内法,既需要AI国际法调和差异分歧,也为AI国际法提供了共识基础。国际法的国内法化和国内法的国际法化在AI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双向互动中都有所表现。AI领域的非国家主体有赖于国内法规制,使得国际法向国内法延伸成为可能和必要。中国既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国内法,对AI发展作出立法回应,又需要提出AI国际法方案,推动国际法回应各国国内法需求,促进AI国际法软硬法二元协同治理模式的形成。进一步发挥国内法场景式规制的快速响应优势,实现国内法外溢作用,是中国在AI国际法方面有所作为的途径。
    1. [1]

      王迁 . 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和责任承担. 学术月刊, 2026, 58(8): 11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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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8]

      徐向东 . 意识与智能体的道德地位. 学术月刊, 2026, 58(8):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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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双向互动

    作者简介:沈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 (上海 200030);陈徐安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上海 200030)。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美国全球单边经济制裁中涉华制裁案例分析与对策研究"(21&ZD208)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 人工智能(AI)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有效互动是规制AI风险、保障AI发展的法治要求。现有AI国际法包含部分直接规制的倡议型软法和区域性硬法以及间接规制的领域国际法。但受限于传统国际法的渊源和主体,既有国际法在适用于AI时适配性不足。欧美中分别制定了AI国内法,既需要AI国际法调和差异分歧,也为AI国际法提供了共识基础。国际法的国内法化和国内法的国际法化在AI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双向互动中都有所表现。AI领域的非国家主体有赖于国内法规制,使得国际法向国内法延伸成为可能和必要。中国既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国内法,对AI发展作出立法回应,又需要提出AI国际法方案,推动国际法回应各国国内法需求,促进AI国际法软硬法二元协同治理模式的形成。进一步发挥国内法场景式规制的快速响应优势,实现国内法外溢作用,是中国在AI国际法方面有所作为的途径。

English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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