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术月刊,今天是

中国参与RCEP:基础、规则与前景

程大中 汪宁 甄洋

引用本文: 程大中, 汪宁, 甄洋. 中国参与RCEP:基础、规则与前景[J]. 学术月刊, 2021, 53(3): 35-49. shu
Citation:  Dazhong CHENG, Ning WANG, Yang ZHEN. China’s Participation in the RCEP: Basis, Rules, Prospects[J]. Academic Monthly, 2021, 53(3): 35-49. shu

中国参与RCEP:基础、规则与前景

    作者简介: 程大中,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教授、世界经济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上海 200433) ;汪宁,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博士生(上海 200433) ;甄洋,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博士生(上海 200433) ;
  • 中图分类号: F74

China’s Participation in the RCEP: Basis, Rules, Prospects

  • Available Online: 2021-03-22

    CLC number: F74

  • 摘要: 本文基于详实的数据分析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经贸基础、规则和制度安排以及发展前景,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RCEP是一个涵盖人口最多、囊括不同收入水平经济体的垂直型FTA,但以GDP、贸易、投资等指标衡量,它并非全球最大的FTA。(2)RCEP的区内贸易水平相当于美加墨FTA与包含美国在内的TPP,而ASEAN的区内贸易水平则与南部共同市场相当。相对于日本,中国对RCEP区内贸易的提升起着更大的作用。中国与RCEP的双边价值链关联关系呈现出明显的非对称性。(3)总体上,随着RCEP区域内各国的经济规模变得越来越相似,它们之间的贸易额趋于增加。但随着中国与其他每个RCEP成员国的经济规模变得越来越相似,中国与后者的双边贸易额占双方GDP总额的比重并不都趋于增加。(4)RCEP的达成是亚太地区以及中国自贸区建设的重要进展。但与TPP/CPTTP和USMCA、甚至与WTO的协定文本相比,RCEP算不上是高水准的自由贸易协定,它在削减投资领域、服务贸易等领域的非关税壁垒方面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 图 1  RCEP与ASEAN、CPTPP的经济体构成及其关系

    图 2  RCEP与ASEAN的区内外货物贸易量比较:中国和日本的作用(%)

    图 3  全球主要FTA的区内外货物贸易量比较(%)

    图 4  GDP规模趋同性与双边贸易量占双方GDP总额的比重

    图 5  目前APEC和TPP/CPTTP的经济体构成及其关系

    图 6  亚太自贸区建设的可能路径

    表 1  RCEP成员方的收入水平、规模及贸易

    国家收入
    水平
    人均
    GDP
    人口
    (百万)
    人口
    比重
    GDP
    比重
    总进口
    比重
    总出口
    比重
    货物进
    口比重
    货物出
    口比重
    服务进
    口比重
    服务出
    口比重
    文莱 31436.87 0.43 0.01 0.02 0.02 0.03 0.02 0.03 0.03 0.01
    印度尼西亚 中低 4284.65 267.66 3.52 1.39 0.88 0.83 0.96 0.94 0.63 0.47
    柬埔寨 中低 1205.04 16.25 0.21 0.02 0.09 0.07 0.10 0.07 0.05 0.09
    老挝 中低 1785.58 7.06 0.09 0.02 0.03 0.02 0.03 0.03 0.02 0.02
    缅甸 中低 1571.91 53.71 0.71 0.10 0.08 0.06 0.08 0.06 0.06 0.08
    马来西亚 中高 12120.08 31.53 0.42 0.46 0.90 0.98 0.93 1.07 0.80 0.68
    菲律宾 中低 3021.99 106.65 1.40 0.39 0.53 0.36 0.54 0.27 0.48 0.65
    新加坡 58247.87 5.64 0.07 0.40 2.22 2.55 1.91 2.39 3.29 3.07
    泰国 中高 6361.63 69.43 0.91 0.54 1.16 1.32 1.21 1.31 0.99 1.37
    越南 中低 1964.48 95.54 1.26 0.23 1.00 1.03 1.20 1.27 0.33 0.25
    澳大利亚 56842.31 24.98 0.33 1.72 1.26 1.30 1.25 1.34 1.31 1.17
    中国 中高 7752.56 1392.73 18.34 13.09 10.38 10.53 10.67 12.57 9.39 3.93
    日本 48919.80 126.53 1.67 7.51 3.77 3.69 3.82 3.83 3.59 3.26
    韩国 26761.94 51.61 0.68 1.68 2.62 2.88 2.71 3.25 2.30 1.67
    新西兰 37997.35 4.84 0.06 0.23 0.23 0.23 0.23 0.21 0.25 0.30
    合计 29.69 27.79 25.17 25.88 25.66 28.63 23.51 16.98
      注:收入水平分为高、中高、中低和低收入四级。相应指标(人口、GDP、进出口)的比重为各国分别占世界的百分比(%)。人均GDP与GDP为2010年不变美元计值。表中数据均来自世界银行2018年的数据。
    下载: 导出CSV

    表 2  RCEP与其他主要FTA的比较

    RCEP-15EU-28EU-27Euro-19USMCA-3TTP-12CPTTP-11ASEAN-10
    总人口(亿) 22.55 5.13 4.47 3.42 4.9 8.3 5.03 6.54
    人口占比 29.69 6.76 5.88 4.5 6.45 10.93 6.63 8.61
    GDP占比 27.79 23.32 19.83 16.97 25.56 36.71 15.06 3.56
    总进口占比 25.17 33.08 29.39 24.47 17.16 27.13 14.38 6.91
    总出口占比 25.88 34.61 31.21 26.13 14.01 24.38 14.44 7.25
    货物进口占比 25.66 31.41 27.98 22.99 18.44 28.40 14.88 6.98
    货物出口占比 28.63 31.98 29.58 24.69 13.40 24.19 15.48 7.43
    服务进口占比 23.51 38.73 34.14 29.46 12.82 22.84 12.71 6.67
    服务出口占比 16.98 43.12 36.45 30.79 15.95 24.97 11.06 6.67
    OFDI流量占比 33.89 35.02 32.60 28.82 16.29 37.88 28.28 4.31
    IFDI流量占比 24.24 29.79 25.85 22.11 21.96 34.80 18.39 10.38
    OFDI存量占比 35.78 30.35 28.32 27.52 38.28 16.28 4.28 18.39
    IFDI存量占比 30.62 24.79 21.65 30.91 40.46 14.07 7.47 15.96
      注:相应指标(人口、GDP、进出口、FDI)的占比为各国分别占世界的百分比重(%)。EU-28表示欧盟28国(即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EU-27表示去掉英国(脱欧)之后的27国。Euro-19表示欧元区19国(即包括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斯洛伐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USMCA-3为美国—墨西哥—加拿大自贸区,其前身为北美自贸区(NAFTA)。TTP-12表示包含美国在内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12国,CPTTP-11表示美国退出之后的《全面且渐进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11国。ASEAN-10表示东盟10国。
      数据来源:人口、GDP及贸易数据均来自世界银行2018年的数据。OFDI与IFDI数据为2019年数据,来自UNCTAD。
    下载: 导出CSV

    表 3  中国与全球代表性经济体的价值链关联(%):前20位伙伴经济体

    排名CHN_DepPartner_Dep
    国内使用出口国内使用出口
    经济体2015变化经济体2015变化经济体2015变化经济体2015变化
    1 日本* 1.73 −0.43 日本* 1.84 −0.43 中国香港 29.12 18.18 中国香港 26.12 16.15
    2 韩国* 1.20 0.38 韩国* 1.26 0.36 中国澳门 7.76 3.92 越南* 8.40 5.69
    3 美国 1.13 −0.15 美国 1.21 −0.18 越南* 7.55 4.78 中国澳门 6.77 2.83
    4 德国 1.02 0.29 德国 1.07 0.31 莱索托 5.44 4.38 新加坡* 5.39 2.95
    5 俄罗斯 0.48 0.29 澳大利亚* 0.57 0.26 赞比亚 5.23 5.08 赞比亚 5.31 5.13
    6 澳大利亚* 0.43 0.19 俄罗斯 0.52 0.32 蒙古 5.08 2.34 韩国* 5.24 3.39
    7 法国 0.41 0.09 法国 0.44 0.10 埃塞俄比亚 4.81 1.55 莱索托 4.89 3.80
    8 印尼* 0.39 0.18 印尼* 0.43 0.20 新加坡* 4.77 2.57 埃塞俄比亚 4.76 1.06
    9 英国 0.34 0.01 英国 0.37 0.01 韩国* 4.48 3.09 蒙古 4.65 1.43
    10 意大利 0.33 0.09 意大利 0.35 0.09 马来西亚* 4.02 1.85 柬埔寨* 4.26 2.29
    11 马来西亚* 0.32 0.12 马来西亚* 0.34 0.13 柬埔寨* 3.54 2.01 马来西亚* 4.07 1.94
    12 印度 0.24 0.12 印度 0.30 0.15 泰国* 3.37 1.73 毛里求斯 3.39 1.94
    13 加拿大 0.24 0.07 巴西 0.29 0.15 毛里求斯 2.87 1.69 泰国* 3.09 1.54
    14 中国香港 0.23 −0.06 加拿大 0.26 0.08 马达加斯加 2.29 1.61 马耳他 2.92 0.94
    15 瑞士 0.23 0.11 中国香港 0.24 −0.06 尼泊尔 2.13 1.47 马达加斯加 2.65 1.84
    16 泰国* 0.22 0.09 瑞士 0.24 0.11 坦桑尼亚 2.10 1.83 约旦 2.54 1.36
    17 巴西 0.19 0.10 泰国* 0.23 0.10 吉布提 2.04 1.20 巴勒斯坦 2.40 1.89
    18 新加坡* 0.18 0.07 新加坡* 0.19 0.08 吉尔吉斯斯坦 1.98 1.27 坦桑尼亚 2.35 2.05
    19 荷兰 0.16 0.04 安哥拉 0.18 0.13 巴勒斯坦 1.97 1.57 尼泊尔 2.20 1.47
    20 瑞典 0.13 0.04 荷兰 0.17 0.05 约旦 1.94 1.01 吉布提 2.15 1.19
    (a) 9.58 1.66 10.48 1.95 5.13 3.16 5.18 3.04
    (b) 11.95 2.40 13.22 2.75 1.28 0.75 1.37 0.79
    (c) 80.2 79.31
      注:*表示RCEP成员国。“变化”表示2015年的数值减去2002年的数值。对于CHN_Dep,(a)为前20大经济体总和;(b)为全球总和;(c)为前20大经济体所占比重。对于Partner_Dep,(a)为前20大经济体平均;(b)为全球平均。
      数据来源:基于计算Eora跨国投入—产出数据计算而得。
    下载: 导出CSV

    表 4  区内国家相似度与贸易量的关系:RCEP与其他FTA的比较

    FTA经济体占世界GDP份额不变经济体占世界GDP份额可变
    (1)(2)(3)(4)(5)(6)
    PoolFEIVPoolFEIV
    RCEP-15国 ln(Simtjk 0.828*** 0.725*** 1.893*** 1.254*** 0.877*** 1.673***
    (0.021) (0.032) (0.180) (0.017) (0.035) (0.127)
    ln(stj+ stk 1.002*** 0.469*** 0.178
    (0.027) (0.037) (0.114)
    R2 0.210 0.948 −0.183 0.510 0.950 −0.032
    N 4118 4118 4118 4118 4118 4118
    RMSE 2.199 0.580 0.670 1.732 0.566 0.626
    ASEAN-10国 ln(Simtjk 1.025*** 0.547*** 1.194** 1.204*** 0.441*** 4.637
    (0.070) (0.099) (0.562) (0.057) (0.103) (3.359)
    ln(stj+ stk 1.974*** 0.490*** −1.081
    (0.068) (0.077) (0.919)
    R2 0.103 0.940 −0.009 0.502 0.942 −1.385
    N 1726 1726 1726 1726 1726 1726
    RMSE 2.778 0.740 0.751 2.069 0.727 1.155
    TPP-12国 ln(Simtjk 0.568*** 0.879*** 0.339*** 1.037*** 1.188*** −0.220
    (0.029) (0.053) (0.081) (0.039) (0.058) (0.157)
    ln(stj+ stk 0.721*** 0.749*** −1.384***
    (0.035) (0.078) (0.219)
    R2 0.128 0.947 0.096 0.306 0.950 −0.221
    N 2574 2574 2574 2574 2574 2574
    RMSE 1.931 0.489 0.506 1.724 0.476 0.588
    CPTPP-11国 ln(Simtjk 0.716*** 0.927*** 0.475*** 1.008*** 1.251*** −0.013
    (0.052) (0.063) (0.095) (0.058) (0.067) (0.177)
    ln(stj+ stk 0.616*** 0.740*** −1.186***
    (0.046) (0.082) (0.232)
    R2 0.130 0.942 0.110 0.220 0.945 −0.146
    N 2134 2134 2134 2134 2134 2134
    RMSE 1.943 0.516 0.526 1.839 0.502 0.597
    欧元区-19国 ln(Simtjk 0.520*** 1.019*** 2.646*** 1.021*** 1.122*** 2.505***
    (0.014) (0.033) (0.472) (0.010) (0.035) (0.314)
    ln(stj+ stk 0.920*** 0.218*** 0.331
    (0.014) (0.034) (0.320)
    R2 0.110 0.957 −0.207 0.523 0.957 −0.089
    N 6837 6837 6837 6837 6837 6837
    RMSE 1.642 0.372 0.440 1.202 0.371 0.418
      注:系数下面的括号内数值为稳健标准差。*、**、***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RMSE为均方根误差,用来显示回归模型的效果和预测力。Pool为混合OLS回归。FE为国家组对(country pair)固定效应。IV为2SLS回归,即采用经济体的人口份额作为GDP份额的工具变量,然后使用预测的GDP值计算国家份额与相似度指数。样本时期为2000—2019年。
    下载: 导出CSV

    表 5  RCEP与WTO、TPP/CPTTP、USMCA的主要章节条款比较

    RCEPWTOTPPUSMCA
    0. 序言 0. 序言 0. 序言
    1. 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 1. 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 1. 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
    2. 货物贸易 1.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包括6个谅解和1个议定书)(须与1947年GATT对照) 2. 货物的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 2. 货物的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
    2. 《农业协定》 3. 农业
    3. 原产地规则 10. 《原产地规则协定》 3. 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程序 4. 原产地规则
    5. 原产地程序
    4.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2005年1月1日终止) 4. 纺织品和服装 6. 纺织品和服装
    4. 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 8. 《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7条的协定》(即《海关估价协定》)
    9.《装运前检验协定》
    5. 海关管理和贸易便利化 7. 海关管理和贸易便利化
    8. 承认墨西哥对碳氢化合物的所有权
    5.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3.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7. 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 9.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7. 贸易救济 7. 《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即《反倾销协定》)
    13.《保障措施协定》
    12.《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6. 贸易救济 10. 贸易救济
    6. 标准、技术法规和
    合格评定程序
    5.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8. 技术性贸易壁垒 11. 技术性贸易壁垒
    12. 部门附件
    16. 政府采购 2. 《政府采购协定》 15. 政府采购 13. 政府采购
    10. 投资 6.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 9. 投资 14. 投资
    8. 服务贸易 B.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附件 10. 跨境服务贸易 15. 跨境服务贸易
    9. 自然人临时移动 12. 商务人员临时入境 16. 临时入境
    11. 金融服务 17. 金融服务
    13. 电信 18. 电信
    12. 电子商务 《信息技术协定》 14. 电子商务 19. 数字贸易
    11. 知识产权 C.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18. 知识产权 20.知识产权
    13. 竞争 16. 竞争政策 21. 竞争政策
    17. 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 22. 国有企业
    19. 劳工 23. 劳工
    20. 环境 24. 环境
    14. 中小企业 24. 中小企业 25. 中小企业
    15. 经济技术合作 21. 合作和能力建设
    22. 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 26. 竞争力
    23. 发展
    11. 《进口许可程序协定》《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26. 透明度和反腐败 27. 反腐败
    25. 监管一致性 28. 良好监管惯例
    29. 出版与管理
    18. 机构条款 27. 管理和机构条款 30. 管理和机构规定
    19. 争端解决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28. 争端解决 31. 争端解决
    17. 总则和例外 29. 例外和总则 32. 例外和总则
    33. 宏观经济政策和汇率事项
    20. 最终条款 30. 最终条款 34. 最终条款
      资料来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文本来自http://fta.mofcom.gov.cn/rcep/rcep_new.shtml. WTO协定文本来自https://www.wto.org/.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文本来自https://ustr.gov/trade-agreements/free-trade-agreements/trans-pacific-partnership/tpp-full-text. 《美墨加协定》(USMCA)文本来自https://ustr.gov/trade-agreements/free-trade-agreements/united-states-mexico-canada-agreement/agreement-between.
    下载: 导出CSV

    表 6  中国已经实施及处于谈判/研究中的的FTA

    FTA开始实施或谈判的时间
    已经实施的FTA(18个) 中国大陆—中国香港 2004.1.1
    中国大陆—中国澳门 2004.1.1
    中国—东盟(ASEAN)* 2005.7.20
    中国—智利 2006.10.1
    中国—巴基斯坦 2007.7.1
    中国—新西兰 2008.10.1
    中国—新加坡* 2009.1.1
    中国—秘鲁 2010.3.1
    中国—哥斯达黎加 2011.8.1
    中国—瑞士 2014.7.1
    中国—冰岛 2014.7.1
    中国—澳大利亚* 2015.12.20
    中国—韩国* 2015.12.20
    中国—马尔代夫 2017.12.7
    中国—格鲁吉亚 2018.1.1
    中国—毛里求斯 2019.10.17
    中国—柬埔寨* 2020.10.12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2020.11.15
    处于谈判或升级谈判中的FTA(11个) 中国—海合会(GCC) 2005.4.23-24
    中国—挪威 2008.9.18
    中国—日本—韩国 2013.3.26-28
    中国—斯里兰卡 2014.9.17-19
    中国—以色列 2016.3.29
    中国—摩尔多瓦 2017.12.28
    中国—巴拿马 2018.6.12
    中国—巴勒斯坦 2018.10.23
    中国—新西兰FTA升级谈判 2016.11.20
    中国—韩国FTA第二阶段谈判 2017.12.14
    中国—秘鲁FTA升级谈判 2018.11.17
    正在研究的FTA(8个) 中国—哥伦比亚
    中国—斐济
    中国—尼泊尔
    中国—巴新
    中国—加拿大
    中国—孟加拉国
    中国—蒙古国
    中国—瑞士FTA升级
      注:对于已经实施的FTA,对应的时间是实施日期。对于正在谈判的FTA,对应的时间是谈判开始日期。*表示中国的双边FTA伙伴也是RCEP成员。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的信息整理而得。
    下载: 导出CSV
  • 加载中
图(6)表(6)
计量
  • PDF下载量:  22
  • 文章访问数:  2244
  • HTML全文浏览量:  203
文章相关
  • 刊出日期:  2021-03-22
通讯作者: 陈斌, bchen63@163.com
  • 1. 

    沈阳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沈阳 110142

  1. 本站搜索
  2. 百度学术搜索
  3. 万方数据库搜索
  4. CNKI搜索

中国参与RCEP:基础、规则与前景

    作者简介:程大中,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教授、世界经济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上海 200433)
    作者简介:汪宁,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博士生(上海 200433)
    作者简介:甄洋,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博士生(上海 200433)

摘要: 本文基于详实的数据分析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经贸基础、规则和制度安排以及发展前景,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RCEP是一个涵盖人口最多、囊括不同收入水平经济体的垂直型FTA,但以GDP、贸易、投资等指标衡量,它并非全球最大的FTA。(2)RCEP的区内贸易水平相当于美加墨FTA与包含美国在内的TPP,而ASEAN的区内贸易水平则与南部共同市场相当。相对于日本,中国对RCEP区内贸易的提升起着更大的作用。中国与RCEP的双边价值链关联关系呈现出明显的非对称性。(3)总体上,随着RCEP区域内各国的经济规模变得越来越相似,它们之间的贸易额趋于增加。但随着中国与其他每个RCEP成员国的经济规模变得越来越相似,中国与后者的双边贸易额占双方GDP总额的比重并不都趋于增加。(4)RCEP的达成是亚太地区以及中国自贸区建设的重要进展。但与TPP/CPTTP和USMCA、甚至与WTO的协定文本相比,RCEP算不上是高水准的自由贸易协定,它在削减投资领域、服务贸易等领域的非关税壁垒方面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English Abstract

    全文HTML

(6)  表(6)

目录

/

返回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