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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区分开了理由与原因吗
韩林合
后期维特根斯坦所做出的最为独特的哲学贡献是将理由与原因严格地区别开来。正是基于这个区分,他对遵守规则现象及语言现象的本性做出了独特的说明。此区分不仅在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居于核心的位置,而且也在当代哲学特别是道德哲学和行动哲学的讨论中占有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维特根斯坦是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地做出这种区别的哲学家。不过,这个断言与一些哲学史家的观点相背。著名康德专家艾利森声称,康德在其著名的理知因致性学说或自由学说中就已经做出了−至少应该做出了−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理由与原因之分。这种解读是错误的。
关键词: 理由, 原因, 逻辑根据, 实在根据, 并入
论康德哲学中的过度决定问题
韩林合
康德认为,人的行动一方面是特定的自然原因的结果,另一方面又是一种独特的理知原因的结果。在此,自然原因与理知原因分别对应着作为显象的人与作为物本身的人(主体本身或我本身)。一些解释者认为,康德的这种观点会让其陷入“过度决定”困境。这种批评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在康德这里,理知原因、自然原因和人的行动构成了一个因果链条:理知原因首先引起(因致)作为一种自然原因的意志决定和意志行为;意志决定和意志行为接着引起(因致)人的行动。
关键词: 自然原因, 理知原因, 先验自由, 实践自由, 过度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