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术月刊,今天是

村务民主治理的类型与机制
陈柏峰
目前中国农村的村务民主治理,可以概括为四种理想类型:动员型、分配型、清障型、监理型。每种类型都有其典型事务、经验逻辑和具体症结。动员型民主治理在决策形成后,需要动员所有人筹资筹劳,容易走向因少数人反对而失败的“少数决”。分配型民主治理容易按照程序达成决议并顺利执行,但有时会存在遗留问题并引发上访。清障型民主治理的关键不是民主决策,而是清除特定人和利益形成的障碍,因此容易导致侵权或清障失败的“一人决”。监理型民主治理的要害是对操办公共事务者实施监督,这受制于人为因素和技术性困难,从而导致“干部决”。不同类型的村务民主治理都可能因具体困境而走向民主失败或治理失败。在现实条件下,民主治理很容易走向反面——反民主化治理。村务民主治理的完善,需要加强制度建设,更关键的是夯实村务民主治理的经济社会基础。
关键词: 村务民主治理, 动员, 分配, 清障, 监理, 治理失败
面向水利供给的农地制度模式选择
陈柏峰
农田抛荒现象频发,直接原因是劳动力不足、耕种不方便等,深层原因则是种田成本日渐增高,其中最大的影响因素是水利供给。水利供给与土地制度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断弱化,依附于土地的乡村治理体系随之变化,乡村组织的水利供给能力难免同时弱化。“三权分置”背景下,经营权流转并不必然带来规模经营,不能将分化的农民整合为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主体,进而有效解决水利供给问题。从各地农地制度模式的经验来看,土地制度安排应关注“水土关系”,面向水利供给,优化土地权利结构,激活种田农户与村集体的利益关联,激发农民主体性,再造集体土地所有权,重建乡村组织体系。
关键词: 农田抛荒, 水利供给, 农地制度, 三权分置, 土地权利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