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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替代“代表”?
杨雪冬, 闫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代议制在中国的实现形式。代表功能是人大合法性的首要来源,但是在现有治理框架下,执政党要求人大承担更为具体的治理责任,这就为各级人大选择性运用其法定功能提供了机会。执政党与人大间这种“调控−适应”互动的结果就是人大制度功能发挥的不均衡,治理功能某种程度上优先于代表功能。由此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各级人大均面临着代表性不足的挑战。另一方面,人大通过参与执政党主导的国家治理过程,有助于提高国家治理的整体效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代表性不足可能引发的潜在政治参与问题。然而,随着社会利益的多样化、分散化和个体化,如何通过人大制度的完善来回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提升社会利益的整合水平,将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回应的重要挑战之一。
关键词: 人大, 代表功能, 治理功能, 选择性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