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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艺术的阐释学问题
谷鹏飞
AI艺术作为一种由人工智能遵照算法程序而创造出的全新艺术形态,在“作者”的意识与创作意图、“作品”的创造性与创造本质、“理解”的语言与意义等三个方面体现出与人类艺术不同的阐释学特征。大体来讲,AI艺术的“作者”意识是一种拟人脑意识的双向信息反馈机制,它使得“作者”创作的“机心”趋同于“文心”,并萌生与“文心”相应的创作“意图”。AI艺术的“作品”创造性是智能程序基于原始素材与目标意图的比较修正而实现“藏艺于器”“藏礼于器”的表征,它基于信息的渲染匹配与设定目标的不完全吻合性而创造出出乎意料的形式与内容。AI艺术“理解”中的语言与意义,则潜在于算法系统的三重生成逻辑中,即对算法“指令”作“说明”、对语言“程序”作“解释”、对AI艺术一切内在要素作基于“说明”之上的“解释”。AI艺术的意义总体上源于一种客观化的主观阐释,其意义诞生于对语言符码的“指令说明—程序解释—意义赋予”循环阐释,并与人类如何在全新生存语境下重新定义经典艺术的相关概念攸关。
关键词: AI艺术|意识|创造性|语言|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