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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性:现象学方法的基础
莫兰
意向性是现象学的核心问题。布伦塔诺复兴了经院哲学中的意向性概念,认为意向性是所有心理现象独有的定义性特征,但他将意识局限于单个意识片段。胡塞尔将意向性视为所有鲜活体验具有的意义赋予特征。从意向对象和意向行为看,意向性既涉及意义赋予,也涉及意义阐明。他详细描述了感知、记忆、幻想和意志行为以及对于判断行为的意向特征,并将对象意向性拓展到视域意向性。现象学传统有明确的连续性:虽然胡塞尔的解释被海德格尔彻底转变,胡塞尔的解释却预示了梅洛·庞蒂对于具身、习惯和实践的意向性的分析,他们三者都更深入关注人类生存的意向性,包括对背景、语境和视域的领会。艾瑞斯·扬对于性别的、身体的意向性的分析拓宽了意向性研究的维度。分析哲学家基本继承了布伦塔诺对意向性的理解。塞尔和丹尼特基于表象主义和自然主义努力将意向性自然化,而现象学的意向性研究是令人信服的备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