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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哲学中的“自然”
罗安宪
“自然”是老子哲学的重要观念。“自然”的本义是“自己而然”、无有外力强迫,亦即自生、自化、自成,自本自根。“自然”是一共有概念,是人与物相共的;“无为”是人类所独有的概念,是抵达“自然”、恢复“自然”之简便途径。在老子哲学中,“自然”是从属于“道”的,“无为”是从属于“自然”的。“道”是第一层次的,“自然”是第二层次的,“无为”是第三层次的。老子要人通过“无为”而达到“自然”,通过“自然”而接近道。由“自然”以明道,因“自然”以循道,明“自然”以守道,这就是老子的思想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