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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基本需求原则的困境及其解决
汪志坚
后期罗尔斯(从《政治自由主义》开始)在著名的两个正义原则之外,还提出了一个基本需求原则,并将这一原则置于比两个正义原则更为优先的位置。问题在于,罗尔斯假定正义原则只用于调节进行充分社会合作的公民之间的关系,在此预设之下,新引入的基本需求原则并不能与两个正义原则形成有机整体,差别原则将对基本需求原则产生排斥反应。这一问题并非不可解决。一方面,基本需求原则若要有意义,罗尔斯就需要修正他关于正义原则适用对象的假设;另一方面,一旦罗尔斯将基本需求原则和差别原则运用于不同的社会群体,基本需求原则的引入将使得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更具包容性。
罗尔斯“政治转向”新解——基于马克思意识形态分析的视角
汪志坚
罗尔斯“政治转向”的初衷是为解决内在于《正义论》稳定性论证的一个问题,但它似乎带来了更多问题,这些问题包括重叠共识的可能性难题和政治合法性标准的设定难题。对罗尔斯“政治转向”的已有解读忽视了罗尔斯“政治转向”和西方社会新自由主义转向的深层次关联,无法对以上难题提供解答。借重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分析,可以洞察到:重叠共识之所以可能,是因为政治价值和生活观念都受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塑;自由主义政治合法性原则在经济分配方面要求并且只要求社会最低受惠额,是新自由主义转向后西方社会公共政治文化在政治理论上的表达。
关键词: 马克思|罗尔斯|政治转向|重叠共识|政治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