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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导与制度转型——明中后期海外贸易管理体制演变及其区域特色
李庆新
李庆新认为明代海外贸易分为官方经营的朝贡(贡舶)贸易与私商经营的商舶贸易两种形式。明前期,朝廷于浙闽粤三省置市舶司,管理朝廷贸易,因而三省成为明前期主要对外贸易区域。明中叶海外贸易发生转型,以民间走私为主的商舶贸易逐渐成为主流。官方调整贸易管理政策,在广东、福建形成“地方主导”型的贸易制度,这种各有损益、各具特色的政策促进两省海外贸易保持发展势头,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中心和东亚海洋贸易的重要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