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术月刊,今天是

陪审团模式之行为实验比较研究
吴旭阳
陪审制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在陪审制改革与试点的今日,我们进行陪审制的实验测试,以同一刑事案件的证据材料,对“十二人陪审团”“六人陪审团”和“4+3陪审团”三种陪审模式进行实验比较分析,并对一批司法审判人员的个体进行参照测试。通过三种陪审团的集体合议和表决结果,我们发现陪审团在事实认定方面并不逊色于法学专业人士。我们进一步发现陪审员个体在证据证明力的认知以及罪名是否成立的判断方面,与法学专业人士的差距也不大,而且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很高。实验和实证调研表明,法官指示、证据规则和陪审团合议过程等要素,显著影响了部分陪审员对证据的认知和最终事实判断。这些对于我们今后的陪审制改革和探索,具有不小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