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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派之争到文化战争—— 美国政教分离的宪法实践
刘碧波, 李一达
对美国宪法中的确立条款历来有两种解读,严格分离和中立论。自1947年以来,“严格政教分离”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处理政教关系问题的主导原则。这一原则的奠定与美国历史上新教和天主教等其他宗教之间的“教派之争”密不可分,其实质是为了维护新教的文化领导权。但是严格分离原则并不仅仅是教派斗争的产物,还根植于麦迪逊、杰斐逊在建国初年所阐述的对上帝、个人和政府之关系的理解。20世纪60年代以后,美国的政教争议日趋激烈,严格分离原则也越来越捉襟见肘,其原因在于政教争议从教派之争向文化战争的转变。但这一转变是形式而非实质性的,宗教问题并未被消解为文化问题,因此,自由派基于多元文化主义的解决方案并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