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技术赶超最为成功的部门之一。然而,高强度的政府行政干预、长期的行政垄断和普遍的国有企业产权安排,这些直觉判断似乎是中国高铁制度安排和产业组织的主要特征,却与主流经济学主张的市场、竞争、私有产权等基本命题格格不入。基于对中国高铁部门各类创新主体的广泛实地调研发现,微观主体激励结构的改善、不断强化的市场竞争和创新导向的选择机制,才是自主创新成为中国高铁相关主体理性选择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作为高铁装备用户方的铁路总公司出于安全可控和“组织合法性”的理性考虑,不断推进高铁全产业链的技术赶超和国产化;另一方面,在市场需求和技术机会的驱动下,作为供给方的高铁装备企业的企业家精神和管理层的实际控制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有产权本身的缺陷,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在体制内的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的改革和调适,不断挤压所有制本身的效率损失,促成了高强度的技术学习活动。
数字技术对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其基本逻辑可以归纳为“连接−挖掘−优化、管控−增效”,其作用机制分别是改变价值创造方式、提高价值创造效率、拓展价值创造载体和增强价值获取能力。具体而言,数字技术使用户以多种形式参与从研发到生产等价值创造过程,改变企业创造价值的方式;数字技术用数据逻辑强化了企业对生产、运营的管控,提高价值创造的效率;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实现了信息在产业链中的集成和流动,促进企业间的专业化分工,形成价值网,拓展了价值创造的载体;数字技术弱化了产业边界,催生出“跨界”等新型商业模式,增强了企业的价值获取能力。实现数字技术赋能中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近期需要完成中小企业的信息化补课和初步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中期需要构建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依托的数字赋能服务体系,满足多样性需求;远期则要全面提高数字赋能的智能化水平,同时必须始终注重数字产业基础,以及网络和安全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为完成以上目标任务,需要在设立数字技术政府引导专项基金、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体系、建立有效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加大政策引导与支持。
数字技术具有双重特征,一重是可编辑性、可寻址性、可沟通性和可生成性等基本特征,另一重则是与制造业主体交互、融合过程中衍生出的通用性、演进性、不确定性和外部性等特征。数字技术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其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中发挥着独特作用,进而产生转型效应,包括数字效应、开放效应、敏捷效应和增值效应。具体到中小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的衍生特征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转型效应的发挥,进而构成转型障碍:通用性背后的转型门槛影响了数字效应;演进性和不确定性引致的转型成本弱化了增值效应;外部性催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等转型限制因素则限制了开放效应与敏捷效应。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中小制造企业固有的各种问题又与转型门槛、转型成本和转型限制因素等转型障碍相互影响,形成了复杂的转型实践难题。为此,应通过建立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以缩小转型门槛差距、完善数字化产品及服务供给市场以降低转型成本、构建基于行业差异的支持政策以应对多种转型限制因素的不利影响等对策,以有效克服转型障碍,促进中小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