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和情境:求真的社会科学因果方法

    作者简介:臧雷振,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北京100091)
    作者简介:朱逸飞,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新时代社会科学研究如何进行通则性和特殊性解释的权衡?通过对机制因果和反事实分析主导下的方法论探索,归纳出基于过程与情境两种透视复杂现实世界的因果推断策略。在过程策略下,质性研究通过关键证据、长链分析等方式串联理论与研究对象。而在情境策略下,量化研究借助对干预机制、中介过程及未来状态的分析识别因果关系的核心效应。沿着过程和情境两种策略,社会科学经验研究能够形成证据与假设间更为紧密的联系,达成面向现实情形的特殊性因果解释。在这一预设下,借助费孝通《云南三村》与《江村经济》的研究,呈现过程和情境的因果推断策略如何应用于现实分析之中,以启发学者认知新方法潮流下社会科学实证研究的机遇与挑战。

English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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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引 言
    • 社会科学研究试图探寻其结论的普适性,进而强调研究成果应当产出具有通则性的客观知识,但在具有高度自反性、复杂性和多维性的现代社会,知识生产也需要学者体察个体化的叙事,以实现学科之间、科学与大众之间的有效沟通。特别是伴随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变革,传统的专业知识生产体系难以应对复杂社会中的知识消费需求,如何在研究中理解复杂事件?在言必谈“因果”的当下,社会科学研究如何更好地在方法论层面解决知识生产的困境?这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科学因果机制研究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传统规律性因果方法导向下,学者将因果关系视为法则的同义词,认为追求因果解释就是在追求事件背后的不变法则。然而,近年来,新的因果思潮涌现,社会科学逐渐超越规律性因果,以全新因果关系的建构标准探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诸多新兴因果关系界定中,机制因果定义与反事实因果定义分别受到了来自质性研究及量化研究学者的青睐。如,在以机制因果为基础的分析导向下,越来越多的质性研究尝试以过程追踪、定性比较分析等方法,讨论偶发事件中隐含的因果关系。而在量化研究议题中,可信性革命(Credibility Revolution)带来的以反事实因果为基础的统计推断迅速席卷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以断点回归、双重差分为代表的实验设计也被广泛应用于政策分析之中。

      然而,在统计软件快速迭代发展和操作愈加便捷化的背景下,当前研究者和学习者多关注质性与量化研究中新方法的具体操作化使用,较少从方法论逻辑对因果分析进行考察,这容易带来对此类研究方法的囫囵吞枣或效能的夸大;同时,在对质性与量化研究方法单一进展的讨论中,亦缺少方法论的整体观照,无法在研究中捕捉到社会科学方法论进步或相互借鉴所带来的知识增量。那么,作为对传统规律性因果关系的超越,机制因果和反事实因果考察下的社会科学如何逼近复杂情境呢?本文尝试阐述两种路径背后的方法论逻辑,并借助费孝通先生的经典成果来讨论当前社会科学针对复杂情境研究所作出的方法论改进、学术贡献和新挑战。

    二.   从求全到求真的因果性
    • 识别因果关系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目标,传统社会科学参照自然科学定义因果关系,希望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也能发展出诸如牛顿力学等普适性规则,并由此衍生出还原论等论点,但这一美好愿望屡屡受挫。下文将首先呈现社会科学研究中所面对的复杂性挑战,进而阐释因果分析方法中的对应发展探索。

    • 一.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复杂性和特殊命题

    • 通则性解释是所有科学研究的追求。然而,因为以“人”为研究对象主体,社会科学自创立伊始便面临通则性解释与特殊性解释的权衡。韦伯认为理论要满足“因果适当”及“意义适当”两种要求,即不仅要有对社会全体的适用性,也要有对社会个体意义的真实性。 1之后的社会学理论也同样关注个体意义及特殊生命历程带来的异质性影响,试图完成个体行动和社会结构的整合。 57但个体的行为偏好因生命历程中不同要素及时序变换而具有无穷的差异化组合,加上个体还拥有改变“规则”的反思性,能够转换事件的情境和结构。 2因此,对社会科学而言,如何合理平衡通则性和特殊性论述−这在方法论上有不同的见解。

      首先,个体叙事在现代社会科学中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在自反性社会和后现代风险社会中,科学本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3伴随这一时期宏观和微观、能动与结构整合讨论的兴起,强调微观复杂性及个体意识的研究也进入学者视野。帕森斯之后,默顿提出的中层理论成为理论发展的主要方向。 4此时,经历了民权运动及文化转向的社会学逐渐摒弃宏大理论的理想,如格尔茨便利用深描等概念重构文化研究的旨趣,追求对于地方知识的诠释。 5传统研究中被专家垄断的解释权力逐渐下放,如个人的生活陈述会成为医疗诊断中需要重视的证据来源,此情形也逐渐扩展到社会科学领域,个体叙述和本土知识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这种对特殊性趋势的关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传统的宏大理论及法则性命题则进一步受到了理论与道德意涵上的双重质疑。 6这同样也拓展到对经验研究的反思中,如研究者利用“均值人”来批评量化研究中针对个体过于同质性的假设。 7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学者开始重新思考社会科学中的方法和理论建构过程。

      其次,新世纪以来,多样化的社会情境充满了复杂性新挑战。经济发展、全球化等趋势带来了全新的社会可能性。以不平等为例,封建社会时期的不平等受限于生产力条件,在地理空间约束的背景下往往被限制在有限区域。但在物质水平不断丰富、交通十分便捷、信息传播极为快速的当下,新时代经济不平等造成强烈的社会相对剥夺感会逐渐在全国乃至全球层面扩散。 8近年来,在个体流动性逐渐加强,疫情、虚假信息等复杂因素的叠加下,社会不平等危机进一步加剧,这类新变化使得社会情景呈现出愈加多元、复杂的态势,带来的挑战也愈加严峻。

      可见,社会科学中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一直是难以回避的话题,从方法论视角出发,对复杂性和特殊性的因果探索也是学术叙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故重新从因果性出发,社会科学面临在一般性和特殊性解释之间的权衡,也由此产生规律性因果下社会科学的探索及其超越。

    • 二.   规律性因果下的社会科学

    •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最为人熟知的因果定义是大卫·休谟提出的规律性定义(regularity theory of causation)。其通过三种属性定义因果关系:(1)原因先于结果发生;(2)原因和结果在时间上接近;(3)原因和结果具有恒常连接(constant conjunction)。休谟借助这一定义将因果性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可操作的经验概念。密尔继承了休谟的看法,将规律性因果定义进一步操作化为求同法、求异法等方法。在密尔之后,规律性因果成为了对因果关系的流行定义。与规律性因果关系相似的定义还有概率性因果定义,概率性定义放松了因果假设成立的条件,允许个体层次的反例。对坚持规律性因果和概率性因果关系定义的学者而言,科学的目标都是揭示“法则性”关系,倾向于追求一般性的定律,社会科学进而在一般性和特殊性上苦苦求索。

      上述规律性及概率性因果引导了20世纪社会科学的发展,两种因果需要学者探索具有普适性且不随时间变化的结论。但现实情景的多样性对规律性因果及概率性因果探索构成挑战。对于规律性因果而言,在面临更加详细的情境描述时,原有被视为“规则”的因果定律可能失效;概率性因果的探讨同样受到质疑,如简单的样本分组便可能以“辛普森悖论”的形式挑战概率性因果下的结论。 9再如民主与经济发展等领域则充斥着互相矛盾的研究结论,学者逐渐发现各类宏观变量之间的联系难以用单一的作用方式加以归纳。 10

      在此情形下,一些学者认为社会科学无法形成稳定的因果解释,并主张彻底放弃因果语言,转向强调诠释性的研究,如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中认为人类学者的目标是利用在当地获取的符号知识去破解当地的文化系统,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理解。 11遵循“相关不代表因果”这一格言的警示,量化研究同样试图摒弃研究发现的因果意涵,转向以相关为基础的描述性解释,顺着休谟的“恒常连接”概念,皮尔逊甚至主张将因果概念彻底排除出统计学。 12因此,尽管主流的学术写作仍然频繁使用因果语言,但是对因果性及因果关系的讨论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 三.   超越规律性因果:机制因果和反事实因果

    • 一方面,规律性因果关系面临着过度决定或多元决定(overdetermination)的问题,当某一结果由两个原因导致时,如何识别特定的原因成为困局。 13如组织管理中,经常遇到某公司按照规定辞退“违规(条件1)”和“考核指标未完成(条件2)”的员工。在规律性因果中,对于一个不幸满足这两种条件而被辞退的个体而言,条件1和条件2这两种原因是不可分辨的。与过度决定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因果前置(preemption)的问题,假如在上述例子中,员工违规在前、未达成考核指标在后,此时违规是员工被裁员的原因。但由于规律性因果关系并不强调原因的效力,因此规律性因果同样无法通过经验上的时间先后确定因果前置情境中的因果关系。对于概率性因果而言,上述因果难题则意味着辛普森悖论等一系列现实应用困境。 14最后,规律性因果以及概率性因果还面临着对称性问题。休谟最初定义中的时间维度并没有被规律性因果所吸纳,因而规律性因果推理得到的原因和结果需要研究者额外引入经验时间以加以确证。

      另一方面,现实情景多元性的挑战促进了方法变革。面对社会科学复杂性下的因果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机制因果及反事实因果为基础的方法路径重新回到社会科学研究的视野。1994年出版的《社会科学中的研究设计》(以下简称《设计》)在开篇便强调其专注于从因果性的角度重述研究设计问题 15,并至今仍然引发着学者对质性和量化研究的相关思考。1998年,赫斯特罗姆等人编辑的《因果机制专刊》则引发了社会学界对宏微观链接以及社科研究效力的讨论。 16此后,以过程追踪法为代表,基于因果机制思想的方法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探索。当前,以因果推断、因果机制等名词为代表的方法已经引领了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的发展,学者试图通过因果探索进一步包容多样化的社会情境,也体现出从基于“普遍规律”大而全的概括,转向求索真实的因果界定情景转变。

      为实现对规律性的超越,契合因果探索的潮流,机制因果与反事实因果分别在质性和量化研究中引领了相关的方法讨论,只是这种讨论更多关注不同方法路径下质性—量化研究的分歧和交流。如部分学者认为两种因果关系的定义互相冲突,无法调和。 17也有学者认为机制因果和反事实因果定义分别代表了规律性因果定义中忽略的因果性及因果不对称性两种因果维度 18,因而能够以因果性为基础进行交流。其实,质性—量化研究差异与融合的讨论更多关注因果性方法在实践层面的冲突和融合。而在因果性的指导下,质性和量化研究实践正在形成从求全到求真的研究取向,只是这一趋势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

      本文将利用何以(how and why)、何时(when)以及何地(where)三种问题分别叙述机制因果和反事实逻辑。对于社会科学研究而言,以上三种问题不仅构成学者进行事件分析的框架,也是学者探究因果关系时必须考虑的维度。因此,我们首先介绍机制因果以及反事实因果两种定义下的社会科学方法创新,之后重新思考研究方法发展促进社会科学探索的可能性,最后以费孝通在江村、玉村、易村、禄村四个村庄进行的社区研究为基础进一步阐释本文观点。

    三.   何以发生?机制因果下的过程探索
    • 以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过程为基础的“故事”往往能够对事件提供有说服力的解释,更易被读者接受 19,对因果过程的探索常常以“为什么(why)”及“如何(how)”的发问形式出现。对因果之间的过程探索而言,机制因果更好地表达了其中的直觉。本部分首先介绍机制因果的发展,其次从替代理论与长链分析两个维度论述其对质性研究方法的启迪。

    • 一.   机制因果的脉络

    • 传统机制因果中,当研究者能够证明原因可激发与结果之间的过程,则因果关系成立。这一因果定义纯粹指向个体事件及相关过程。 20新近研究从多种路径梳理因果阐释所具有的意涵,并开拓出新的机制因果进路。如比奇等人结合INUS因果定义及贝叶斯推理等技术阐述了过程追踪法的原则 21,赫斯特罗姆等人利用机制因果整合科尔曼等人有关宏观、微观结合的论述,通过行动者建模(Agent Based Model, ABM)等方法打通从微观状态到宏观状态的路径。 22当然,围绕机制因果的方法论意蕴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机制因果无疑代表着质性研究的主流进展,并主张从过程串联为基础进行因果界定。

      以机制因果为基础,学者需要探索从原因到结果、从微观到宏观的因果过程。对于机制因果的追求常常被冠以“打开黑箱”的高帽,要求研究者思考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理论过程。 23然而,机制不仅仅是讲故事,还要讲证据。从证据和理论的串联看,如过程追踪等方法需要研究者充分利用个案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因果命题的推断。当只有单个案例时,研究者无法收集大量的差异性证据,故需要对相关理论和实际过程作更稳健的假设,形成多重的证据链以充分利用单个案例中所具有的信息。相比于“打开黑箱”,利用过程“串联”证据更适合描述因果机制下的方法发展,学者也形成了数种旨在提升假说—证据交互度的方式,以求对于研究过程中的假设作出更有效的检验。

    • 二.   过程串联的机制因果

    • 基于机制因果,学者主要从两种路径出发归纳机制因果所采用的证据串联方式。

    • 1.   替代过程与关键证据。
    • 机制因果无法进行“缺失原因”的归纳,即在单案例的过程追踪中,无法作出“因为缺失某种条件因而产生某种结果”的归纳。因此,机制因果长于总结,能够看到事件“成功”或者“失败”的原因,但难以对事件做出改进性的判断。 24由于“缺失原因”分析的重要性,学者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引入替代性的解释以扩展研究的视野。在研究实践中,替代性解释通常以先验理论的方式进入到研究过程,以替代“缺失原因”背后的发展状况。

      斯廷奇库姆认为:在单案例研究中,研究者应当熟悉宏观因果关系下的诸多因果过程,并通过深度类比的方法利用其他案例完善当前提出的机制。 25另一些学者则基于贝叶斯定理,利用关键证据的排他性和特殊性说明案例研究中过程性假设与事实的交互形式。在个案研究中,最为关键的证据应当具有排他性和特殊性,即概率较小且只在特定因果机制中产生的证据。因此,对于单案例研究而言,研究者应当尽量探索并明确潜在的因果过程,并借鉴排他性和特殊性达到去伪存真的效果。

    • 2.   长链分析与纵向过程。
    • 在单案例研究中,研究者能够实际观察到的证据量有限。为了充分利用单一案例中的证据,研究者需要延长因果链条以生成新的机制假说。由于机制假说的可信度取决于因果链中最弱的环节,随着因果链条的延长,机制假说的可证伪性逐渐加强,案例与机制假说之间的衔接关系也会更加紧密。忽略因果进程则会使研究者过分简化研究对象的行为模式,选择有偏的证据。

      与长链分析相联系,另一种提高理论可证伪性及清晰度的方式是进行纵向过程分析。在纵向过程的分析中,研究者需要利用跨层次的异质性证据对因果机制进行验证。首先,研究者可以利用著名的“科尔曼之舟”以概念化从宏观到微观的过程。 26将宏观因果过程细化到微观行动者,对个体的追踪能够产出更长的因果链条,牵动更多的证据。其次,宏观层次的观测可以作为结构背景进入到研究当中。对于情境中的个体而言,宏观结构不仅影响其可能的行动集,也可能影响到个体行动的重要性。以常用的“偶然”事件为例,有学者梳理出了个体选择能够产生重要结局的数种情境,并以此归纳了案例研究中常见的偶然性事件分析。 27最后,因果涌现等现象意味着在微观层面杂乱无端的现象也能够在宏观层面寻找到规律。赫尔(Hoel)提出的因果涌现理论主张在多尺度中找到因果性最强的层次,并在这一层次上进行动力学的研究。 28因此,强调宏观—微观的纵向交互也能够减少研究者对特定分析层次的偏好,充分利用材料中的证据。

    四.   何时何地?反事实因果下的情境探索
    • 从“如果”(what if)出发的反事实猜想是个人深入思考及回答因果问题的重要方式。在鲁宾(Rubin)等人开始系统性总结反事实推断方法之后,反事实因果框架已经成为社会科学量化研究中的重要范式。在反事实因果框架下,对“如果”的假设性讨论可以被转换为对何时(when)以及何地(where)的探索。换言之,研究者需要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境 29,探索因果关系发生的时空范围,确定因果关系的适用人群,以此证实因果关系。本部分首先介绍规律性因果之后反事实因果的发展,其次从实验方法的逻辑出发介绍其对实证因果探究的首要启发。

    • 一.   反事实因果探索与理想因果情境

    • 自大卫·卡罗尔于1973年提出基于事件的(token-level)反事实因果关系,分析因果关系的研究者首先要定义反事实的原因和结果,其次要确定最相似的世界,以确保只有X发生变化。 30若研究者能够证明在最相似的可能世界中,如果X没有发生,则Y不会发生,那么X与Y之间有因果关系。反事实的真理条件符合个体进行因果推理的直觉,且较易于理解,然而,最相似世界的定义较为模糊,什么时候应用反事实仍然是一个谜团。尽管卡罗尔提出了一系列最相似世界的案例,但并没有给出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因此,卡罗尔的反事实定义同样受到因果前件以及过度决定问题的困扰,之后由伍德沃德、内曼以及珀尔等人分别开发的干预性因果关系、潜在结果框架以及结构性反事实则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憾。

      可信性革命之后,反事实因果真正确立了其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并提供了一系列面向真实世界的工具,以满足不同情境下的识别需求。明确采用反事实逻辑进行的量化研究逐渐兴盛,如安格里斯特等人也因为在反事实因果推断中的卓越贡献于2020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从反事实因果类别中的干预因果出发,结合珀尔开发的有向无环图(Directed Acyclic Graphs, DAGS)可以归纳出理想的因果情境,即经验时间和因果时间的重合。

      如前文所述,反事实因果将不对称性引入因果概念中以代表常人的时间感知。如果研究者能够在不改变其他任何变量的情况下改变T的值,切断T到Y之间的所有连线,对T的变化能够引起Y的变动,则T与Y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DAG图谱当中,干预变量T与Y之间的单向链接便意味着变量之间的因果性。在具体操作时,研究者作为行动者,在物理时间中观察从干预到结果发生的整体过程,而研究者自身体察到的时间便是经验时间。因果不对称性意味着用同样的方式改变Y的值后,T不会发生变动,这种不对称性便代表着反事实因果关系中的因果时间。

      图1所示的理想实验研究中,研究者能够创造干预情境,形成T对Y的纯净干预,此时T与Y之间不存在任何混淆变量。研究者自身的干预与导致的结果形成了经验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而T与Y之间的因果时间能够和研究者对经验时间的感知完美对应。因此,一个完美的实验便形成了一个理想的因果情境,在这一情境中因果时间和经验时间的重合构成了具有说服力的因果关系。

      图  1  理想实验中的因果情境

    • 二.   识别混杂的因果情境

    • 大部分调查研究中,研究者都作为“观察者”存在,无法进行干预以形成理想的因果情境,只能观察到携带混杂信息的自变量X和因变量Y以进行推论,故面临其他因果过程带来的偏误。已有研究曾详细讨论在混杂情境下的因果推断,在这类情境中,研究者需要考察混淆变量带来的自选择问题及对撞变量带来的样本选择问题。 31但现有研究没有用一个较为统一的框架总结研究设计中的偏误,因而对研究设计的指导比较零散,不利于研究者在研究中形成直觉判断。

      作者利用上述的经验时间与因果时间来阐释在现实情境下学者面临的情境识别问题。图2呈现了经验时间和因果时间的差异形成过程,在分配机制和未来状态两种混杂过程下,研究者观察到的经验时间在“过去”和“未来”的方向上延展,相较因果时间存在差异,因而需要进行时间调整以重新整合经验时间和因果时间,还原理想的因果情境。

      图  2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因果情境

      图2中的①②两条路径标示了影响实验/对照组的分配机制,即实验组别的分配过程。当某一前提条件既影响实验组/对照组的分配,也影响最终的结果时,实验结果便会因此产生偏差,此即为“辛普森悖论”的来源。一般而言,主导实验分配的变量D在实验之前已然成形,因而往往以“过去”的形式在经验时间中呈现,产生经验时间向“过去”的拓展。在量化研究中,此类偏误一般被称作“自选择偏误”,研究者主要采取纳入固定效应等控制变量对其加以控制。在控制变量之后,研究者能够消除经验时间在“过去”维度上的延伸。

      F代表自变量和因变量共同导致的未来状态。从因果图的角度看,图2中路径③和④构成了对撞路径。在调查研究中,样本缺失等问题较为常见,观察者往往无法直接观察到因变量Y,只能观察到未来状态F,此时利用F进行推断便可能“开启”对撞路径,导致样本选择偏误。“幸存者偏误”便属于此类,研究者只能观察到幸存样本F的状态,并将其等价于对结果Y的观测,导致对撞路径的“开启”。面临未来状态导致的偏误,研究者可能需要重新进行研究设计,或寻找工具变量利用Heckman方法进行估计,消除经验时间在未来的延展。

      最后,图2中的⑤和⑥反映从冲击到结果之间的中介过程。对于研究者而言,中介过程一般不会形成经验时间与因果时间之间的差异。相反,中介效应可以帮助研究者梳理实际的因果过程,并引入更多的变量进行效应识别,如有学者将教育分为入学和完成考核两个过程以评估大学对于贫富学生未来收入的影响。 33通过对中介路径的实验干预,研究者也可以进行更为详细的实验。

      综上,在实验室外的科学实践中,理想的干预情境受到不同因素的困扰,经验时间和因果时间之间存在差异。因此,研究者需要利用详细的研究设计,在经验时间中抽丝剥茧,限定因果的时空范围,将经验时间和因果时间重新对应,重现理想的因果情境识别。上述图示只是对实验逻辑的简化,面对序列相关以及复杂因果等情境时,图示可能会变得更为复杂。但是经验时间与因果时间的框架能够启发实验和调查研究的实验设计,形成对数据生成过程(Data Generating Process, DGP)的直觉。最后,在如上所述的时间框架下,量化学者逐渐将经验时间融入到因果时间的叙述过程,开始利用数据更好地“讲故事”,重塑量化研究中的稳健性检验等部分的论述。

    五.   过程、情境和因果方法发展
    • 在因果性思潮下,质性和量化研究以过程或情境的方式发展出了应对现实议题的检验方式,更加严谨地考察现实社会,形成对社会情境的全新认识,促进了因果探索方法的发展。

    • 一.   从过程出发确证因果关系

    • 在机制因果之下,质性研究方法不再满足于形成启发性假设,进行事件的描述,而是愈发注重因果关系的证实。1994年《设计》从因果性的角度重述了质性和量化的研究设计,并从量化研究的角度对质性研究提出了数种探求因果关系的建议。作为对《设计》的回应,质性学者开始从因果关系的确证出发探索案例研究的可能性,并在此议题下系统性地总结已有的方法实践。如有学者顺应因果性的思路利用定性比较分析的逻辑总结了质性—量化研究的分歧 34,也有学者通过三角校正等方式反驳《设计》中对量化逻辑的提倡 35

      作为上述不同方法互动的结果,有学者发现,在政治学领域,质性研究正在逐步遵从《设计》的倡议,利用统一的框架进行研究设计,探寻因果关系。 58在因果性的框架下,学者围绕过程策略综合现有的数种方法洞见,重新梳理质性研究方法的内在逻辑,统一质性方法探讨的核心议题。吉尔林认为因果方法指导下的质性研究发展其实暗含来自其他方法传统的技巧 36,如基于因果同质性的案例选择方式其实类似于扎根理论所提倡的理论化抽样 37。而斯廷奇库姆则利用社会学中著名的“敏感性”概念启发对因果过程的挖掘。 38近年来历史比较分析的分类以及案例选择模式也借由上述因果性的讨论受到了民族志研究者的关注。 39

      在方法议题统一化的同时,质性研究也愈发重视规范性。如因果分析与质性导向的案例选择过程受到了学者的重视:为了能够代表预期研究的因果过程,研究者最好能够选择原因与结果均存在的“典型案例”,而非被广泛接受的“例外案例”。 59伴随方法议题的统一和方法规范性的加强,质性研究能够形成可检验的假说,产出更为精确的学术命题,当然其研究的伦理及透明度等也同样受到了更严格的检验。

    • 二.   从情境出发“嵌入”社会

    • 上世纪末,量化研究面临来自量化研究群体内外的双重指责。经济学者认为量化实证研究中缺少统一的证实性标准 40,导致研究结论之间难以进行比较。阿博特通过一个指标的不同使用方式指出了量化研究在回答因果问题时面对的诸如共同因果、多因果过程等困难,即使使用同一数据集进行的同主题量化研究也无法互通。 41同时,有学者指责量化研究选择经验材料不够严谨,缺乏对于现实情境的把握;对统计技巧的迷恋使学者不关注模型的现实意义,进而走向错误的研究发现。 42

      以反事实为基础的方法视角使得学者能够更加系统地审视经验材料 43,更注重研究中对经验时间的描述。除了精心设计的实验室实验之外,气候、地理区位、政策等因素都可能使得社会生活中出现“实验性”的情境,研究者则可以利用工具变量、断点回归等方式识别这些情境中的因果关系 44,并辅以对因果过程的充分描述。在因果推断导向的文章中,对历史进程、自然现象、国家政策等经验事物的剖析已经取代对变量的抽象描述,成为量化研究者必备的技能。以自然实验为基础的实证研究已经成为社会科学量化研究的主流模式,在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政府主导计划的评估中发挥政策影响。 45

      自肇始于经济学后,应用反事实及干预因果的量化社会科学研究也在其他学科逐渐扩散。 46此后的量化研究更加注重研究设计,学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境选择统计模型,而非简单执行仪式性的统计花样。量化研究对数据质量的要求也愈发严格。 47不同于以往“脱嵌”于现实,机械理解现实过程,作出不切实际假设的量化研究,纳入因果思维的量化研究对社会情境的敏感度大幅度上升,实现了对社会情境的“嵌入”。

    六.   经典研究中的过程和情境:以《云南三村》和《江村经济》为例
    • 费孝通等人的《云南三村》《江村经济》是经典的社会科学研究文献。在这两项研究中,费孝通不仅通过阶级分化以及农民的观念构建“典型”的村庄运行模式,更描绘了现代工商业对乡村的冲击过程。作为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的范例,这两项研究至今仍为学者对理论和方法的思考提供启迪。

      而本文从因果性出发回顾费孝通的研究更带来如下两方面的启迪:首先,对《云南三村》《江村经济》的现有分析多关注其对农民行为的描述以及建构 48,较少从因果命题的角度考察费孝通对乡村转型的研究脉络。本文从因果命题的角度重新审视两项研究,将乡村运作模式与工商业的冲击结果相关联,更好地诠释费孝通所描述的转型过程。其次,回顾费孝通的研究有助于理清社区研究的方法理路,作为中国最早的社区研究之一,费孝通的研究也开启了诸多方法论争论,而其中利奇对社区研究代表性的质疑已然成为社区研究中的公案。利用因果性相关概念重构江村研究,有助于阐述因果性方法的意涵,理解方法争论的要点。以下首先从过程构建开始说明费孝通研究构建的因果链条,之后利用情境方法模拟相关的实验设计,最后对费孝通研究的因果启迪进行总结。

    • 一.   构建因果过程

    • 在《云南三村》的英文版导言中,费孝通陈述其对云南农村的研究起始于托尼提出的宏观论题 49:现代工商业冲击导致租佃关系扩张和土地集中化。考察托尼构建的因果链条,其从土地的买方出发探讨工商业冲击的机制,关注土地购买的动机,认为工业资本会驱使农民卖出其对田地的所有权。因此,如图3买方冲击的链条所示,拥有肥沃土地的社区会吸引外部商业资金的投入,受到来自土地买方的冲击,出现租佃关系的扩张和土地集中化。 50

      图  3  商业冲击的宏微观链条

      尽管现有证据似乎证实了上述论述,但费孝通认为在这之中有更深层次的因果关系。相比“购买”过程而言,费孝通将关注点置于“出卖”土地这一行为,开始探讨农民的生存逻辑。费孝通认识到对于在乡村有农地的人而言,以声誉和道德为基础的金融与生产体系能够保证每个人的工作时长以及短时资金需求。因此,农民对于农地有着极高的偏好,不会轻易将其卖出。既然没有卖方,资本也无法购入土地,租佃关系也难以扩张。这一现实与托尼构建的因果链条出现了冲突。此时,费孝通需要构建新的因果链条,说明农民卖出土地的动机,以证明外部现代工商业对乡村冲击的因果论题。

      而在《江村经济》社区分析的主体部分中,费孝通发现家庭手工业是乡村中大部分居民补足家庭收入的主要方式。 51图3所示,在现代工商业进程中,农民一方面想充分补足家庭收入,另一方面却发现延长工作时间的家庭手工业不再能产出足够的利润以维持生计,因而向外部资本卖出土地,形成土地的集中化。至此,费孝通将微观视角的关注点从土地“购买”行为转变为土地“出卖”行为,以农民作为主体构建了新的因果链条,形成了更加完善的因果关系。在对其他村庄的研究中,围绕这一因果链条,费孝通考察了手工业的兴衰与发展,并利用家庭收入构成以及农村阶级分布等数据进一步形成了证据与机制假说之间的互动。

    • 二.   识别因果情境

    • 在过程探索的基础上,《云南三村》与《江村经济》不仅提供了单一村落的整体性观察,也提供了不同村落的比较,因而还可以利用情境取向的实验逻辑来进行确证。从上文归纳的因果机制出发,现代工商业造成的手工业产品价格下降对农村的家庭手工业形成冲击,导致农村地区的土地集中化。为此,本部分利用上文提到的实验性流程确定上述因果过程的研究设计。

      在费孝通所述的因果情境中,关键的反事实问题为:村庄在没有受到工商业冲击的情况下,是否仍然会出现(大规模的)土地集中化现象?因此,村庄受到工商业冲击与否是费孝通因果分析中核心的变量。在费孝通论述中核心的冲击变量是地区家庭手工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比重越高的地区,作为土地卖方的农村家庭将会因为现代工商业带来的价格下降而受到更多的冲击,导致地区土地的集中化。因此,家庭手工业比重与土地集中的关系构成了因果关系确定的核心证据,即图4中的①和②。

      图  4  情境图示

      当然,费孝通同样面临经验时间和因果时间的不匹配。其中,首要的混淆因素是地理环境。如在靠近河流的地区,较容易形成外向型的家庭手工业。云南的禄村便因为地处偏远,从未发展出外向型的家庭手工业,也并未受到现代工商业的冲击。 52同时,不可否认的是,离外部市场越近的地区,农民也越容易受到如毒品以及高利贷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出卖土地。 53因此,地理区位与各变量形成了图4中的路径③和④,构成了此项研究中的混淆因素,需要加以控制。通过地理位置、手工业收入占比对乡村进行分类,研究者可以将经验时间重新拉回因果时间范围,初步识别现代工商业与土地集中的命题。

      回到托尼的讨论,由于肥沃的土地会使外部资本进行更多的投资,故土地肥沃程度应当作为核心的自变量,决定乡村受到现代工商业冲击的程度以及之后的土地集中化水平。在乡村的生育模式下,乡村人口的增长会使得土地人均生产的剩余价值保持在特定范围之内,抑制持续的财富积累机制。因此,尽管土地肥沃程度在乡村形成初期可能影响到乡村的人口,但是在费孝通研究的时间段,土地的肥沃程度与地区人口已经达到均衡,土地并不影响社区内家庭手工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如图4中路径⑤⑥⑦所示,通过对地理区位的控制,这一因果路径无法影响费孝通所探求的因果关系。故就费孝通研究的因果关系而言,土地肥力是一个无关变量。因此,《云南三村》和《江村经济》中的研究为现代工商业与农村发展的考察贡献了新的因果机制。

    • 三.   进一步反思:情境与过程的互补

    • 通过归纳《云南三村》以及《江村经济》中的理论与相关证据,我们提炼出从传统乡村阶级分化、地方手工业发展到现代工商业冲击的完整过程,并提供了相关的论证过程。费孝通借助增加行动者、加长因果链条等手段重新建构了现代工商业冲击的因果过程,并借助理论与检验之间的互动提供了可信的证明。

      回顾费孝通的研究能够为当前的研究提供借鉴。要使用少数个案进行研究,研究者需要寻找多层次的异质性证据,并能够在案例内部完成因果关系的确证。如果不存在过程分析,没有考察行动者的具体行为模式,费孝通的四个研究中将会面临无数的结构变量,而四个案例能够提供的自由度也便无法满足确证的要求。而如果不关注情境路径,忽视乡村本身的结构影响,费孝通便无法借助江村的研究选出禄村、易村、玉村这三个能够代表因果关系变异的村落,也便无法通过不同案例的对比来判断机制是否存在。在费孝通的研究过程中,情境和过程路径同时发挥作用,共同促成了江村研究的因果探索。

      重新审视费孝通的研究,江村是最能体现费孝通所述核心因果过程的地区。在江村,手工业对家庭支撑生计有重要作用,因此在现代工商业冲击之后,家庭手工业的衰落将造成“不在地主制”的盛行。尽管在江村的研究开始时,费孝通并没有对这一核心因果关系进行明确的阐述,但江村的案例无疑对发现及确定因果产生了重要作用。在江村之后,费孝通顺应因果命题进行案例选择,选取受冲击程度不同的禄村、玉村、易村这三个村,为其命题提供了关键证据。而利用四个村落进行的研究也反映了工商业冲击下农村地区变革的核心因果关系。

      然而,正是在对《江村经济》的评论中,利奇从代表性问题出发对费孝通的研究提出了质疑,并成为了当前学者论述研究设计时无法回避的公案。江村调查中所呈现的因果过程对现代化冲击下中国农村转型的解释力如何?是否能够拓展应用至中国农村的转型过程?在以江村为基础进行精确推断的同时,解释力和拓展性的问题也在费孝通的研究中首次出现在中国学者的面前。而在因果性研究的潮流下,这一质疑将持续激发学者的争论。

    七.   结论与讨论
    • 社会科学研究中,研究者在顾及社会结构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复杂性下的变异。因果性主导的方法如何以更加严格的方式反映社会生活中的复杂因果过程? 对于常人而言,“何时”“何地”“何以”三种问题构成了因果—事件的思考框架。在社会科学中,不同的方法路径借助特定种类的问题以完成对因果关系的探求。本文认为机制因果代表的过程路径通过构建因果过程,形成猜想与现实之间更强的对话关系,借助对“何以”问题的过程分析来剖析因果关系;而反事实因果下,借助自然实验方法,研究者通过对“何时何地”问题的情境分析达到因果关系的定位。

      如果说传统以规律性为基础的研究更加重视结论的一般性,那么在新的因果性思想下,研究者则偏向于特殊情境中因果议题的验证。在过程和情境两种因果性方法下,质性研究发展出了更强的方法统一性和规范性,量化研究在经验材料的选取以及研究背景的解析度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因此,以全新因果性为基础的研究能够更加关注到真实情境中蕴含的社会过程,满足社会科学对于特殊性的要求,探索复杂的社会现实。

      本文还借助费孝通对中国农村的研究阐述了上述方法论的意涵。费孝通的研究不仅在单个案例中形成了更加整全的因果链条,也通过多案例比较构成严谨的推断。因此,当代方法论的旨趣似与人类学导向下的社区研究相合,而以因果性讨论为基础,学者在未来能够期待质性与量化研究更深层次的合作。社会科学研究面对一般性与特殊性方面新的挑战。不同于规律性因果解释下的普适性结论,机制和反事实因果研究的结论嵌入于社会生活的具体情景当中。社会科学研究中更加强调研究设计以及内在效度的单一国家研究也逐渐回归。 54

      然而,求真的方法论转向之后,求全的挑战重新出现。首先,因果性分析面临解释力不足的问题。因果性研究强调由因到果的影响,探讨纯净的因果效应。然而,现实事件往往产生于多种因果过程的混杂。要真正回答“事件为何发生”,不仅要探寻潜在原因可能造成的影响,还要探寻不同起因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由果到因的回溯性研究。一些作者强调质性研究在回溯性研究中的有效性,并以此作为与量化研究的主要区分。 55而在事件—过程和结构—机制两种研究路径的争论中,主张事件—过程的学者也强调“由果及因”式回溯性提问的重要性,并追求解释事件复杂性的方案。 56

      其次,因果性研究的拓展性受到了质疑。特别在政策评估研究中,由于社会政策的效果存在时空差异,研究者无法从单一的政策分析确定某类政策的具体效果,因果推断研究的预测属性也大打折扣。在质性研究中,用机制完全解释事件的尝试则时常会导致“过拟合”的现象,使得研究者落入狭窄的理论解释,导致学科中理论的“碎片化”。因此,因果性路径并非学术探索的终极答案,如何权衡理论与经验、普适性与特殊性、精确性和解释力,仍然是研究者需要仔细思考的话题。

    参考文献
(4)  相关文章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