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共 1个 表共 6
    • 图  1  不同规模的城市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平均通勤时间对比

      Figure 1. 

    • 变量(1)时间(2)时间全市2011流动(3)时间市辖区2011流动(4)时间(5)时间(6)时间(7)时间
      就业人口2.084***
      (0.293)
      0.915***
      (0.292)
      0.631**
      (0.304)
      0.357
      (0.476)
      0.846**
      (0.394)
      流动人口
      (本省+外省)
      0.511
      (0.376)
      0.126
      (0.382)
      流动人口
      (外省)
      0.002
      (0.244)
      −0.126
      (0.227)
      常住人口1.056*
      (0.537)
      1.322***
      (0.416)
      控制变量
      观测值244266239239239239239
      R20.2210.0320.0140.380.390.3750.39
        注:括号中的值为异方差稳健标准误;*** p<0.01,** p<0.05,* p<0.1。解释变量“就业人口”和“常住人口”分别为2010年人口普查中城市就业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对数值,代表城市人口规模。为了节省篇幅,本文未报告控制变量(面积、人均GDP和省会直辖市)和常数项的回归系数。除了“省会直辖市”之外,解释变量都进行了对数化处理。

      表 1  城市人口规模与通勤时间的关系

    • 上班交通工具步行自行车自驾车公交车地铁出租车单位班车其他
      2010城镇调查通勤比例0.3010.2470.1170.1410.0430.0070.0650.123
      通勤时间12.1119.7319.5131.4046.6018.0832.4421.39
      上班交通工具步行自行车自驾机动车公共交通班车不使用
      2011流动人口通勤比例0.3550.1940.1180.10.020.214
      通勤时间10.0319.1820.5334.1227.160
      市辖区通勤比例0.3530.1990.1130.1180.0180.2
      通勤时间10.3020.0221.6434.7229.170

      表 2  不同通勤方式的比例与时间(分钟)

    • 主要职业2010普查2010普查市辖区流动人口流动人口通勤
      时间为0
      流动人口市辖区流动人口市辖区通勤
      时间为0
      商业服务业16.5825.6414.0612.1115.4513.17
      经商17.5829.117.6429.42
      商贩6.048.326.79.32
      餐饮11.112.911.9513.65
      家政0.480.380.540.41
      保洁1.340.651.50.67
      保安0.960.451.050.46
      装修3.311.863.521.97
        注:“商业服务业”代表“商业、服务业人员”,在2011年流动人口监测数据中,这指除了“经商”“商贩”等职业之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人员。

      表 3  各职业人口比例

    • 变量(1)通勤时间全市(2)通勤时间市辖区(3)时间变化全市(4)时间变化市辖区
      国家机关5.478***(1.185)5.571***(1.452)3.432***(0.930)3.533***(1.151)
      专业技术人员2.349***(0.178)2.256***(0.216)
      办事人员3.285***(0.404)3.413***(0.464)2.322***(0.318)2.604***(0.357)
      商业、服务业人员−2.570***(0.229)−3.048***(0.276)1.296***(0.112)0.915***(0.126)
      经商−7.283***(0.216)−8.038***(0.266)0.832***(0.079)0.461***(0.094)
      商贩−6.366***(0.259)−7.465***(0.3)0.166(0.157)−0.071(0.167)
      餐饮−6.237***(0.223)−6.986***(0.271)0.572***(0.0984)0.204*(0.112)
      家政1.726**(0.779)1.196(0.803)0.733(0.614)0.529(0.593)
      保洁−0.986**(0.417)−1.811***(0.469)0.621**(0.311)0.189(0.338)
      保安−2.017***(0.466)−2.833***(0.529)−0.273(0.378)−0.661(0.427)
      装修8.407***(0.42)8.659***(0.49)4.749***(0.408)4.591***(0.464)
      农林牧渔−6.073***(0.501)−8.287***(0.591)−1.714***(0.444)0.120(0.354)
      生产、运输操作−2.107***(0.252)−2.055***(0.329)0.989***(0.158)0.253(0.211)
      生产−4.603***(0.218)−5.160***(0.278)0.737***(0.094)0.189(0.126)
      运输−1.441***(0.352)−2.035***(0.408)0.643**(0.262)0.002(0.304)
      建筑3.289***(0.318)3.099***(0.39)0.487**(0.239)−0.241(0.289)
      无固定职业2.233***(0.419)1.249***(0.484)0.387(0.373)0.164(0.432)
      不便分类−3.157***(0.321)−4.383***(0.383)0.967***(0.238)1.098***(0.276)
      常数项16.56***(0.984)18.89***(2.686)
      城市固定效应
      观测值95,06974,119
      R20.1380.136
        注:括号中的值为异方差稳健标准误;*** p<0.01,** p<0.05,* p<0.1。为了节省表格空间,有些职业进行了缩写,其中,“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办事人员”代表“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农林牧渔”代表“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生产、运输操作”代表“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不便分类”代表“其他不便分类的从业人员”。(1)(2)列的解释变量均为0—1变量。

      表 4  流动人口各职业通勤时间对比及不同人口规模城市通勤时间的变化

    • 全国统计流动人口
      住房类型比例现住房是何种性质比例市辖区比例
      租赁廉租住房25.772.66租住单位/雇主房70.455.1672.255.07
      其他住房23.11租住私房65.166.99
      自建住房69.7816.43政府提供廉租房0.20.19
      购买商品房26.02自购房/自建房11.8111.8111.7811.78
      二手房4.98借住房17.381.7815.61.87
      经济适用房5.05单位/雇主提供免费住房11.789.93
      原公有住房17.3就业场所3.823.80
      其他4.464.46其他非正规居所0.360.360.370.37
      总计100100总计100100100100
      注:全国的数据由“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计算而来,流动人口的数据由“2011年流动人口监测数据”计算而来。

      表 5  流动人口居住情况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对比

    • 变量(1)通勤时间全市(2)通勤时间市辖区(3)时间变化全市(4)时间变化市辖区
      租住单位/雇主房−8.856***(0.261)−9.0***(0.311)0.625***(0.154)0.34*(0.182)
      租住私房−5.269***(0.200)−5.498***(0.232)1.072***(0.055)0.708***(0.063)
      政府提供廉租房−0.885(1.471)0.861(1.868)5.12***(1.104)4.823***(1.338)
      借住房−2.564***(0.477)−2.591***(0.55)1.748***(0.354)2.003***(0.396)
      单位/雇主提供免费住房−13.23***(0.209)−13.75***(0.246)0.449***(0.063)0.213**(0.083)
      自购房/自建房2.664***(0.173)2.922***(0.202)
      就业场所−18.33***(0.205)−19.16***(0.24)−0.071(0.063)−0.156**(0.078)
      其他非正规居所−11.73***(0.839)−12.47***(0.908)−0.128(0.514)0.129(0.531)
      常数项21.16***(0.894)24.88***(2.527)
      城市固定效应
      观测值9506974119
      R20.1510.140
      注:括号中的值为异方差稳健标准误;*** p<0.01,** p<0.05,* p<0.1。(1)(2)列的解释变量均为0−1变量。

      表 6  各种居住方式的流动人口通勤时间对比及不同人口规模城市通勤时间的变化